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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转换!特别代表人诉讼首单“落地”

时间:2021年04月20日 编辑:王海清 来源:新华社

  新华社上海4月20日电(记者潘清)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近日宣布,已成功申请将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。这意味着作为新证券法确立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,特别代表人诉讼首单正式“落地”。

  2021年3月26日,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(2020)粤01民初2171号案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。作为证监会管理的金融证券类公益机构,投服中心在“中国投资者网”公开发布《投服中心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的说明》,公开接受投资者委托。

  据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系统开放后仅3个工作日,中心已收到50人以上申请。3月26日至4月7日接受投资者委托期间,投资者申请总人数479人,其中适格投资者352人,适格比例73.5%。申请的适格投资者中男性236人,女性116人;年龄最小的21岁,年龄最大的81岁;所在地域涉及27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

  经审核,投服中心在材料齐备的适格投资者中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,共接受56名网上申请投资者委托。4月8日,投服中心向广州中院提交上述56名投资者证据材料,并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。

  4月16日,广州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,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,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(2020)粤01民初2171号案。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成功转换。

  根据证券法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》及法院公告,投服中心作为代表人的代表权限包括:代表原告参加开庭审理,变更、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,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,提起或者放弃上诉,申请执行,委托诉讼代理人等。

  投服中心将依据法院公告的权利人范围,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调取权利人名单。法院予以登记并通知全体原告。原告不同意参加诉讼的,可依据法院公告声明退出。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名单中的投资者,除明确向法院表示不参加该诉讼的,都将成为案件原告分享诉讼“成果”。

 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后续将通过“中国投资者网”及投服中心官网发布公告,及时通报案件进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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